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0920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重大建设项目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1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76号) | |
发文字号:桂政办发〔2022〕7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
是否有效: |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全面落实中国—东盟信息港总体规划要求,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高质量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面向东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形成立足广西、辐射西南中南地区、面向东盟的国际网络,广西跨境光缆网络传输系统容量达到5Tbps。数据要素赋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中国—东盟数字产业的跨境交流合作不断深化,推进数据交易取得新成效,数据交易规模超过2亿元。数字技术创新合作迈上新台阶,中国—东盟数字技术研发合作、创新、应用、转移与成果转化持续加强,在广西建成面向东盟国家合作研发平台50个。数字贸易往来形成良好新局面,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小企业创新合作深度广度持续拓展,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超过35%。数字人文交流纽带作用持续增强,与东盟国家在法律法规、营商环境、人才交流等方面合作持续加强,数字文旅、数字医疗、数字教育等领域合作日益密切,与3个及以上东盟国家开展跨境医疗合作。
二、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升级
(一)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用好南宁区域性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加快推进中越(凭祥)跨境系统项目建设和柳州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建设,推动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运营推广。争取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在广西落地。支持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和千兆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广电5G网络放号工作,积极开展面向东盟的5G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并完善渠道拓展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铁塔广西分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柬埔寨、老挝、马来西亚、缅甸等东盟国家开展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合作,联合建设中国—东盟“智能计算”国际服务走廊,为东盟国家政府和企业提供云计算、人工智能算力算法服务。推动中国—东盟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澜湄云计算中心等面向东盟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块链关键技术研究,加快安全可控、跨链兼容的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国—东盟区块链创新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区块链关键技术及典型应用示范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信息中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旅游发展集团等)
(四)提升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应用水平。以广西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建设为依托,完善北斗定位、导航、授时综合服务体系。打造面向东盟的北斗产业创新应用综合示范区,推进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北斗及遥感卫星应用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强北斗卫星定位、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在东盟国家的应用推广,重点发展海洋观测、渔业管理、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环境治理、城市治理、海平面监测等信息服务。加强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支持建设中国—东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打造亚米级高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库。推动建立空间信息应用研发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海洋局,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广西广电网络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数据要素枢纽功能
(五)积极培育中国—东盟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用好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引进和培育一批面向东盟国家的数据要素企业。支持中国—东盟大数据交易产业联盟建设。探索建立面向东盟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六)打造面向东盟的国际数据枢纽。探索推动与东盟国家在数据安全监管等方面规制互认,探索建设中国—东盟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探索建立跨境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和全流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通信管理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七)促进跨境数字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区域电子信息产业差异化发展,在南宁、桂林、北海、钦州等市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电子信息高端制造基地。鼓励钦州市充分发挥中马“两国双园”平台优势,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以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引领,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数字产业链、供应链投资体系。深入推进跨境数字经济园区建设,合作建设一批境外数字产业园区,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总部基地,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打造中越(凭祥)跨境电子信息产业园。(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各市人民政府)
(八)构建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生态圈。聚焦《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其他成员国数字经济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制定完善精准招商、成果孵化政策。推动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经济合作机制,积极打造中国—东盟信息港人工智能产业联合会、信创产业联合会,畅通中国—东盟信息港合作渠道。支持广西数字龙头企业推广面向东盟国家的数据共享交换、电子证照信息管理、即时通讯、非通用语种即时翻译等数字产品。(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九)加强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合作。依托中国—东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柳州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推进面向东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面向东盟国家推广应用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技术。依托优势企业、境外园区和生产基地等载体,在电子信息、汽车、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领域与东盟国家龙头企业共建智能化生产国际合作示范项目。(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大数据发展局,柳州市人民政府等)
(十)开展中国—东盟农业数字化示范。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智慧农业技术交流推广平台建设。优化完善广西糖业大数据云平台。与东盟国家开展数字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大数据发展局、糖业发展办,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
(十一)加快海洋经济数字化合作。推进面向东盟的“智慧海洋牧场”示范工程建设,加强中国—东盟海洋渔业合作。在海洋调查、观测装备、海洋生物制药、海洋食品技术、海上无人机、无人船等领域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数字技术合作。(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海洋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发展局等)
(十二)培育智慧临空产业集群。依托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加快建设绿色生态智慧空港,培育以智慧航空物流、临空智慧商务、航空数字维修为核心的智慧临空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南宁、崇左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现代物流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等)
(十三)构建中国—东盟多式联运数字枢纽。强化广西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南宁国际铁路港数字赋能,支持南宁新中保税智慧园建成运营。推动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和港航国际合作项目开发,探索港航数据互通共享,加快数字口岸和陆港场站设施智慧化建设,构建中国—东盟“一单到底”的数字化多式联运体系。(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北部湾办,配合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广西现代物流集团、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等)
四、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合作
(十四)加强中国—东盟数字技术研发合作。整合中国—东盟优势创新资源,吸引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在广西联合建设数字技术创新平台。推进中国—东盟互联网应用技术联合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地球大数据区域创新中心、中国—东盟卫星导航联合创新平台、中泰东盟创新港等建设。推进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建设,积极开展面向东盟的计量、标准化、检验检测认证等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十五)开展面向东盟的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围绕智慧城市、工业制造、自然资源管理、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应用场景,优先开展5G、北斗、卫星遥感、物联网以及“互联网+新能源”等数字技术应用示范,打造一批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技术应用标杆。支持南宁等有条件的城市打造面向东盟的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加快中国—东盟智慧城市示范产业园建设,支持中国—东盟智慧园区一体强基平台、“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广西分平台等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投信创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十六)推进面向东盟的智慧政企应用。推进面向东盟的智慧政企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及应用。构建“智桂通”移动开放生态体系,打造面向东盟的集政用、商用、民用、客用于一体的移动端服务平台。推进全区视频会议资源共享共用和互联互通,建设广西融合视频会议系统。(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
(十七)推动数字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依托双边交流合作平台,推进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国际技术转移集聚区、中国—东盟技术交易平台建设。鼓励各类技术合作交流平台组织高层次的技术转移活动,加强技术供需信息对接,畅通技术转移渠道,提供技术转换配套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配合单位:自治区信息中心,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等)
五、强化数字贸易平台赋能
(十八)提升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完善跨境电商上下游服务链条,突出数据服务、在线交易、非通用语种等电商服务功能,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示范中心。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在南宁建设物流中心仓,鼓励国内跨境电商、跨境物流企业在东盟国家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推进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提升跨境电商产业监管效能。建设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直播基地与主播培养基地,向东盟国家推广“跨境电商+网红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电局,广西证监局,广西广电网络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十九)协同推进区域数字贸易发展。着力构建数字贸易服务平台,推动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的区域性数字贸易中心城市。积极争取国内外数字贸易龙头企业在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设立区域总部。建设用好中国—东盟商贸服务类信息共享与在线交易平台。加快中国—东盟特色商品汇聚中心建设,打造面向东盟国际贸易与对外投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推动“云上东博会”全面升级。畅通云上“南宁渠道”,建设中国—东盟数字贸易研究中心,定期发布数字贸易“南宁指数”。(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南宁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广西贸促会,广西博览局,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
(二十)提升面向东盟的数字服务能力。激活数字服务动能,做大做强数字服务产业,优化跨国数字服务出口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度设计,支持南宁市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支持数字服务企业在广西落户,发展面向东盟的数字业务流程外包、行业数字化服务、新零售运营等新兴数字服务业态。健全数字服务治理监管体系,加强对数据信息安全的综合监管。(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商务厅,南宁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公安厅等)
(二十一)构建面向东盟的数字金融服务生态体系。数字赋能中国—东盟金融城,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信息服务、中后台智慧服务、数字消费金融、碳金融等标志性业态群。开展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数字化创新,推动建设跨境金融联合创新实验室,支持建设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创新中心、中国—东盟跨境数字金融科技合作平台,探索建设面向东盟的离岸金融大数据中心,构建一批具有“技术+市场”领先优势的跨境金融科技应用场景。积极争取边境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推动金融科技企业依法合规为资产管理机构提供服务。利用区块链技术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发展区域产权交易服务,持续推进中国—东盟跨境征信服务平台、中国—东盟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科技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新华社广西分社,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人民政府等)
六、加强数字人文交流
(二十二)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合作。加大与东盟国家非通用语种人才、数字经济人才联合培养力度。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智库等交流合作,推动成立“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智库联盟,持续壮大中国—东盟信息港电子信息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联盟、中国—东盟大学智库联盟。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研究院、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学院、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经济研究院等交流合作平台建设。加大中国—东盟电子信息领域科技人才创新和培养力度,实施“高精尖缺”数字经济人才引进计划,完善人才“引、培、留”配套政策,为数字人才创造良好就业条件。(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广西社科院,广西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财经学院等)
(二十三)深化中国—东盟数字医疗合作。强化数字医疗合作领域线上线下互通互融,支持建设中国—东盟远程医疗中心,建设中国—东盟跨境医疗合作平台,鼓励开展面向东盟的国际智慧医疗服务及数字医疗产业合作。支持中医和民族医医疗机构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模式,建设中国—东盟民族医药远程诊疗示范平台。加快数字赋能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探索跨境医疗费用在线结算等制度创新,提升面向东盟国家的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中医药局;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中国电信广西公司、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中国移动广西公司、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人民政府等)
(二十四)推动中国—东盟数字文化产业合作。加强与东盟国家开展数字文化交流合作,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东盟区域中心建设,积极培育中国—东盟视听周等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探索推广网络视听等模式的跨境服务,持续推进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中国—东盟全媒体交互平台等项目建设,推动广西与东盟国家文化交流互鉴。(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广电局;配合单位: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广电网络公司、广西出版传媒集团、广西日报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五)加强与东盟国家数字文化创意合作。推动建设面向东盟的数字版权服务中心,完善数字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数据共享服务等功能,推进数据资产商品化。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开拓面向东盟的文化市场,鼓励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走出去”。(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广电局,广西出版传媒集团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六)以数字技术赋能特色旅游发展。推动数字科技与特色旅游深度融合,打造中国—东盟数字旅游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跨境旅游服务平台,汇聚东盟国家各类旅游特色文献、特色活动、特色场馆等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快速精准服务。升级“一键游广西”平台,完善信息服务和跨境旅游指南功能,加快实现“一键游东盟”。(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广西旅游发展集团、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七)营造良好数字产业创新创业氛围。聚焦RCEP其他成员国数字经济龙头企业,绘制跨境数字经济产业分布图、产业链招商图,加大数字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力度。围绕新零售、数字文娱、智慧教育、智慧医疗、车联网、元宇宙等领域,加大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搭建国际化数字领域交流平台,举办中国—东盟信息港论坛、中国—东盟数创大赛、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大赛等面向东盟的论坛和赛事。(牵头单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南宁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投资促进局、文化和旅游厅等)
七、保障措施
(二十八)完善合作机制,增强内外联动。推动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的协调攻坚。加强与东盟国家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常态化互动,积极承担中国与东盟国家数字技术交流合作研讨和专项培训活动。
(二十九)加强政策引领,强化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沟通,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鼓励各市制定相应的专项政策。争取在广西设立国家级的中国—东盟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全区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鼓励各类合格投资者按照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面向中国—东盟信息产业的投资基金,支持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三十)狠抓贯彻落实,加强指导监督。各市要将推动落实本方案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形成具体的贯彻落实举措和推进计划,细化年度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各市绩效考评范围。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策制定、要素保障等方面予以实际支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建立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咨询评估机制,适时组织开展方案落实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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