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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3-06 11:05

一、主要背景

设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来,三个片区所在市和自治区相关部门坚持以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积极为国家试制度、为改革闯新路、为广西谋发展,积极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探索形成第四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发挥了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区复制推广广西自贸试验区第四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

二、特色亮点

第四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市场需求,主要特点体现在“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面向东盟合作。南宁片区与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政府保障、平台赋能、企业引领的数字经济发展模式,构建中国—东盟“数字丝路”新模式,促进中国与东盟区域性数字产业服务对接;钦州港片区依托中马“两国双园”合作机制,创新共建国际创新创业联合孵化基地,构建人文交流合作机制,通过共建“姊妹城”、缔结“国际姊妹报”、轮流举办“两市双日”活动等,为推进中国—东盟人文交流提供更多可借鉴经验和做法;南宁片区打造全国首个定位东南亚市场的网络视听媒体输出平台“华丽播”,为中国—东盟影视文化交流提供新方案。

二是突出对接RCEP规则。自治区商务厅和南宁片区分别通过建设RCEP企业服务中心和南宁RCEP政务服务中心,集聚区市两级的力量,构建立足广西自贸试验区、衔接粤港澳大湾区和长三角经济带、面向RCEP成员国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南宁片区积极利用RCEP协定,利用国企试点“农机出口+农产品进口”双向合作模式,推进与东盟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产业链合作,提升农业“走出去”水平;钦州港片区通过建设再生有色金属进口原料集聚加工基地,打通再生有色金属进口原料通道,构建面向RCEP的再生有色金属进口原料集聚加工基地发展新模式。

三是突出市场主体参与。桂林银行深度参与“产业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改革创新”、“全国首笔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跨境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制度创新,积极服务广西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广西北部湾银行为解决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国家电费补贴延期支付问题,提供多样性风险缓释措施,创新绿色电能补贴融资新模式,实现电能补贴权益融资新突破。

四是突出服务产业发展。在形成的30项制度创新成果中,围绕农业、有色金属、医药、数字经济、动漫等产业形成2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服务和助推广西自贸试验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第四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共30项,包括改革试点经验10项、最佳实践案例20项,涉及政府职能转变、投资领域改革、贸易转型升级、通关改革创新、金融开放创新、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和通道门户开放创新七大工作领域。其中:

政府职能转变领域共8项,包括北部湾区域海事政务服务“跨区域通办”改革等3项改革试点经验和实施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入库改革等5项最佳实践案例;投资领域改革领域共2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设立跨境代办新模式1项改革试点经验和构建面向《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再生有色金属进口原料集聚加工基地发展新模式1项最佳实践案例;贸易转型升级领域共5项,包括实施外贸集装箱查验无问题费用减免审批流程改革试点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友谊关口岸创新货运车辆通关全流程智能调度管理新模式等3项最佳实践案例;通关改革创新领域共4项,包括国际航行船舶边检手续“全时通”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供应机制改革等2项最佳实践案例;金融开放创新领域形成产业供应链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改革创新等4项最佳实践案例;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领域共6项,包括“检法公行”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新格局等2项改革试点经验和构建中国—东盟影视贸易中转站助力“文化出海”等4项最佳实践案例;通道门户开放创新领域形成构建面向RCEP的陆海联运新通道协同发展新路径1项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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