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原自治区外办、原自治区侨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要求落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原自治区外办2017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原自治区外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秘书处处长为组长,成员由秘书处(含财务室)、人事处、出国管理处等处室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秘书处。二是制定了《自治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秘书处全面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其内容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建设等;财务室、人事处负责财务、人事等政务信息公开;出国管理处负责政务服务以及相关业务办理、政策法规咨询回应工作。三是完善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结合我办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自治区外办门户网站管理制度》《自治区外办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以及自治区外办政务信息公开绩效考评分工等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加强载体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自治区外办依托政府网站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平台原有2个,一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http://www.gxfao.gov.cn/),另一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外事办公室(http://xxgk.gxzf.gov.cn:8080/html/356/index.html),目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已申请关停。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我办不断增强门户网站为民服务功能,继续优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主动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政务活动,要求门户网站信息必须做到每天至少更新上传不少于3条信息,留言互动必须2天内在网站上作出答复,提升门户网站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完善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完善更新2017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公开。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我办政务公开的主渠道,整理汇编涉外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并通过门户网站、《外事内参》等载体进行公开公布,加深群众对我区外事工作特别是涉外法律法规和文件的了解和认识。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认识。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掌握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准确把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提高全办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办形成了统一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格局。
二、原自治区外办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公开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桂政发〔2015〕49号)精神,涉及我办因公出国审批、审核等7个政务服务项全部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审批类别。文件同时明确将“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备案类),实施主体为自治区教育厅,权力清单为零权力清单。我办及时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情况在外办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向公众进行公布。
(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情况。将行政决策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梳理公文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事项的,及时在公开平台进行公布;及时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自治区外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自治区外办2017年部门预算》等财政资金信息,我办今年没有建设保障性住房、招投标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三)政策措施解读及舆情回应情况。为了满足群众对外事法律法规了解的需要,我办门户网站补充完善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专栏,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外事管理规定,签证、认证办理手续,领事保护等文件,刊载外交外事政策法规及动态,围绕自治区重大外事活动举办,同步公开重大外事活动有关信息等。及时公布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密的内容外,决策的事项均予公开进行,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同时设立留言板块,及时对群众咨询较多的领事认证事项、签证审批等事项进行回应和解答。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办及时编制、更新《自治区外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自治区外办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申请步骤,以及监督方式、公开目录等均作了说明,规范了我办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社会各界向我办了解有关信息,期间未收到要求我办公开事项的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原自治区侨办2017年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原自治区侨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制定了《自治区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办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由秘书行政处、侨政处、人事处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秘书行政处。明确责任分工,秘书行政处全面统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侨政处具体负责政务服务并实施相关业务办理和政策法规咨询,人事处负责政务公开,形成统一协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格局。《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促进了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掌握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准确把握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提高全办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二)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配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经过多次反复修订,形成了《自治区侨办信息宣传工作制度》《自治区侨办门户网站管理规定》《自治区侨办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自治区侨办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三)编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完善2017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我办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在规定期限主动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和档案馆公开。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主动公开的信息量。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整理汇编涉侨法规、政策和相关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侨办门户网站、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向社会公布。2017年,通过自治区侨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36条(次);在办公大楼一楼电子大屏幕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00多条(次);通过《广西日报》《华声晨报》《广西侨务》中国新闻网、国侨办网站《侨务工作研究》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信息1096多条(次),加深了群众对我区侨务工作特别是涉侨法规和文件的了解和认识。
(五)依托政府网站,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自治区侨办依托政府网站推进“一服务两公开”的平台原有2个,一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网(http://www.gxqb.gov.cn/),另一个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自治区侨办,目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已申请关停。
为了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增强网站为民服务功能,加大我办对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2017年,继续委托我办直属报社《华声晨报》社的网络技术团队对我办门户网站进行维护管理,设置栏目有走进广西、新动态、八桂要闻、侨界报道、政务信息、地方侨务、国内侨务、海外联谊、经济科技、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华侨华人、侨务问答等栏目。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财政信息”栏,及时将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和财政决算做到及时公开化、透明化。在“政务信息”栏做了相应的调整,包括侨办介绍(主要职能、机构设置、侨办领导、办公地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规划计划、人事信息)、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资料下载、涉侨机构等栏目,主动公开有关政务信息、政务活动等,比较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布了有关政务活动信息。我办要求门户网站信息必须做到每天至少更新上传不少于3条信息,留言互动必须2天内在网站上作出答复。并按要求在我办门户网站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
(六)夯实信息工作载体,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完善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以自治区侨办门户网站、办公大楼一楼电子显示屏为政务公开主阵地,将《桂侨信息》《广西侨务》以及《华声晨报》(海内外发行)《广西日报》等与区内外主要媒体如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多种辅助形式相结合,主动公开我办政务服务信息,完善侨务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构建侨务信息公开平台,做到侨务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重点突出,更新及时。将部门职能、单位处室、及单位领导等信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并根据要求完整的发布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认真按照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向自治区政府报送政务信息。我办还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报送平台的建设,设立了专门报送党委、政府的专机电脑,拉出专线,由专人报送信息,并按相关要求建立了信息安全设备,畅通了信息报送的渠道。2017年通过内网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信息898条,被采用39条;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网报送信息85条,被采用15条;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原自治区侨办政务公开建设情况
(一)行政权力公开。原自治区侨办没有行政审批项目。但对已经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华侨回国定居、归侨侨眷身份确认的有关程序及工作流程在网站中进行了公布,并在网站上公布了此项业务的主管部门——侨政处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投诉电话等。指导督促地级市、县级侨务主管部门做好两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工作。在网站中及时公布了《广西外派华文教师管理办法》《广西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实行)》等。
(二)行政决策公开。在原自治区侨办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涉密的内容外,决策的事项予公开进行,接受内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开涉侨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广西实施办法、捐赠法等涉侨法规政策进行公开;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外派华文教师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外派华文教师管理办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布了《自治区侨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自治区侨办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信息等财政资金信息,我办2017年没有建设保障性住房方面的内容。
(四)基层政务公开。门户网站对专门开设有“八桂要闻”“侨界报道”“地方侨务”、“海外联谊”、“国内侨务”、“华侨农林场”等专栏,专门负责公开基层侨办、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安置点等基层侨务政务情况和活动动态,对我办4个直属单位广西华侨学校、华声晨报、广西中旅、广西华侨宾馆也进行了公布,通过链接的方式直接进入直属单位的门户网站;同时也公布了广西侨商会、广西海外交流协会、广西华侨企业协会、广西海外华侨投资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的有关信息进行公布,详细公布了机构设置、业务范围、工作动态等情况。其中华侨农林场开设了专栏,及时公布我区华侨农林场的开展活动情况。
五、原自治区侨办办事服务建设情况
(一)行政审批服务。原自治区侨办没有行政审批项目。
(二)公共便民服务。在门户网站公布了广西侨商会、广西海外交流协会、广西华侨企业协会、广西海外华侨投资服务中心等企业协会等有关信息。同时把需要基层及群众下载的资料《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华文教育专家人才推荐表》《自愿放弃国外居留资格声明书》《外派老师表格》等材料,为群众提供公共便民服务。
(三)重点业务服务。原自治区侨办对目前社会比较关注的推荐遴选外派华文教师工作等重点业务提供便利服务,一是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外派华文教师管理办法》,让社会了解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和管理、任教时间、基本条件、外派华文教师工作职责、在外纪律、待遇和有关费用、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二是把《外派教师表格》在门户网站的资料下载栏,方便基层教师报名下载;三是在网站公布了2013年9月由我办、自治区公安厅、外事办制定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让需要办理回国定居的华侨了解办理回国定居手续的申请、受理与审批、定居证管理等。
(四)互动交流建设情况。2017年,我办在对门户网站进行完善整改时,增加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侨务问答》等专栏,对目前社会比较关注的华侨子女参加中考、高考享受加分待遇、归侨侨眷获前往国签证前的劳动关系、确认华侨身份需要的主要材料、普通高校招收华侨学生问题、归侨创业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等进行了解答。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解读回应情况。为了满足对侨务法规了解的需要,我办门户网站继续补充完善了法律法规、政策咨询专栏,公布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捐赠法》等侨务法规政策。对大家关心的华侨回国定居办理、确认华侨身份需要的材料、普通高校招收华侨学生问题、归侨创业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等有关政策措施在政策咨询栏目公布。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虽然我办近年来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但考虑到以前没有收到不等于以后没有,我办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依申请公开详细信息》《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今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若接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我办将根据依法公开的原则,当面或者通过邮件、电话等向申请人作出回复,并提供该文件信息的复印件给申请人。我办侨政处和秘书行政处作为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接待场所,均有专人负责接待,基础设施建设良好,工作运行正常。我办没有收费、减免的情况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自治区外侨办2018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加强平台建设。根据2017年6月15日,自治区编办《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分机构调整的通知》(桂编〔2017〕73号)以及2017年1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桂政办〔2017〕170号),撤销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自治区侨务办公室,组建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我办将以外侨机构合并为契机,加快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门户网站,加强版面设计、加大为广大网民和群众的服务力度,强化互动功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动利用政府网站这个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加大经费投入,充实了网络技术服务队伍和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力量,为今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坚实基础。
(三)加大公开力度。在办文系统和办文流程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定期审查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四)加强教育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工作规范以及政府信息清理、相关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网上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务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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