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12月22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关于报送和公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桂法办通〔2020〕23号)要求,现将我办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外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能力。
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所承担的任务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办党组书记、主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狠抓落实。2020年,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特别是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对全区外事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举办广西外事工作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培训班,对全区各设区市、各边境县(市、区)分管外事工作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全区外事系统干部及各有关高校和企业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试人员获得了良好以上的成绩。
(二)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我办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所承担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2020年度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办机关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领事处、出国管理处、东盟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越南处和港澳工作处,指定由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牵头落实并督促检查。
(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外事办关于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办法(试行)》,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20年,没有发生规范性文件因违法或不当被纠错现象。
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外事办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特别是对决策程序做出具体要求。2020年,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被追究责任的现象。
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外事办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自治区外事办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从自治区政府人才信息库中聘请了广西1家律师事务所3位律师为我办法律顾问。通过《自治区外事办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允许我办法律顾问应邀列席办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及相关专项会议,让法律顾问专家切实为我办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合法性研究,提出专业性法律意见,从制度和人力资源上提升了我办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推动外事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我办没有执法权和执法任务。
制定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报送了《2020年“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工作要求,我办积极配合相关执法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五)主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指定负责法制工作的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为我办法制机构,承担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不折不扣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制定印发《自治区外事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暂行办法》,明确了我办党组主要负责人、单位行政首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强化了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要求,办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自觉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2020年年终述职内容。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时提交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按时上报《自治区外事办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外交部报告我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抄送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并通过我办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办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总体情况较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创新方式方法不够多。
2021年,我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解表、《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0—2025年)》《广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实际,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努力为我区对外工作营造更加和谐的法治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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