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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事办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9-09-05 00:00

(2019)桂外办复字第17号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代表谭燕玲、卢周华、黄朝能、韦勋、凌国士、林文雄、陈丽云、黄静芳、班荣喜、黄萱宁同志: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传承和保护天琴艺术的建议》提案,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财政厅和我办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办十分重视你们提出的重要提案。你们提出的有关意见体现了对我区民族文化特别是天琴艺术的关注,所提建议有很好的工作意义。我办将积极配合文化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我办支持在崇左市举办壮族天琴艺术国际研讨会事项。今年6月28日,我办报经自治区政府审批,同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社科院、崇左市人民政府于今年9月24日—26日在崇左市举办“2019年第一届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国际研讨会”。此会议对推动天琴艺术国际交流与合作有积极作用。

请你们继续关心支持我办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自治区外事办关于对崇左市举办2019年第一届崇左市壮族天琴艺术国际研讨会有关意见的函(桂外函〔2019〕28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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