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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事办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703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12-29 00:00

尊敬的周永尧代表:

您提出《关于建议尽快出台<广西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工作方案>,并将百色纳入中越跨境劳务合作试点范围的建议》(第2017035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办积极与自治区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以及各边境市的沟通协调,将开展跨境劳务合作纳入自治区领导与越方高层互访和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新春会晤联谊、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联工委会晤等重要外事活动协商议题,促进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取得进展。

2016年12月28日,在南宁举行的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联工委第八次会晤期间,双方达成了共同争取两国政府支持,广西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广西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放开发试验区与高平省、谅山省、广宁省等有关方面加强协商,推动2017年上半年签订跨境劳务合作协议,开展跨境劳务合作试点,逐步总结经验后扩大合作范围的共识。2017年2月10日,在越南广宁省举行的2017年广西与越南边境四省党委书记春节联谊会晤期间,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与越南边境四省省委书记共同见证了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与越南边境四省分别签署了跨境劳务管理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实行性跨境劳务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并取得较好成果。迄今,百色市拟订了《百色市中越跨境劳务合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劳务合作的对象及适用区域,优化了境外边民务工的办理流程,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分工,《办法》正式出台后,将在靖西、那坡两县市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先行先试。

为此,建议百色市在自治区商务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双方业已签署的协议,继续加强内部协商配合,加强与越方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跨境劳务合作操作规程,争取尽早在靖西、那坡两市(县)开展中越跨境劳务合作先行先试。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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