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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外事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 2017-08-30 00:00

机关各处室,翻译室、机关服务中心、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着力推进落实“五公开”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以桂委外、桂委外办、桂委外办函、桂外党、桂外党函、桂外、桂外函、桂港澳办、桂港澳办函等形式拟制公文时,应在办文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环节,即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相关理由种类,以列举方式标注在公文办理系统办文笺中,方便承办处室选择。属主动公开的,应于文件印发后同步在外办门户网站公开。(秘书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完善有关会议的公开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即,以外办名义召开的涉及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应在处理笺及办文系统中固定设置会议是否公开、公开的形式等环节,随文一并报批。(秘书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三)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依法确定公开事项。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本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外办门户网站发布并的动态更新。具体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秘书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属主动公开的文件类型的政府信息按文件办理流程结束后,应及时提交秘书处,以确保信息自形成或变更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外办门户网站公开。

(四)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每年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各处室负责)

(五)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坚持一个口进,一个口出。所有申请由秘书处统一受理、处理,需要征求相关处室意见的,相关处室应积极配合。(秘书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加强政策解读

将政策解读要求融入到办文程序,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含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由我办起草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代拟稿、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一并报送审签。正式文件印发后,由秘书处将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在外办门户网站上公布。(秘书处牵头,各处室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妥善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对重大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务舆情,最迟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外办门户网站群众咨询应及时进行答复,积极回应。(秘书处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加强平台建设

强化网站建设和监管。发挥好网站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和外事信息,增强与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及主要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加快推进微信、微博建设,加强网站管理与更新维护、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秘书处负责)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凡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定出台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经过公众参与程序。公众参与的方式包括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报批时,牵头起草处室未附上公众参与相关材料的,秘书处应当做退文处理。(各处室负责)

1.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政府规章和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宏观调控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防灾减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教育卫生、住房建设、交通管理、国有企业改制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

4.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大额资金使用安排;

5.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重大事项;

6.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7.制定或者调整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8.为民办实事的重大事项;

9.其他需由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外办门户网站民意征集、在线访谈等互动功能,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微信、微博等平台建设。(秘书处负责)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七文    秘书处处长

副组长: 蒙加立    秘书处副处长

成  员:张  黎    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黄家进    秘书处副主任科员

        林婷菡    人事处主任科员

        梁茗杰    绩效考评办工作人员

        赵立平    综合协调处主任科员

        梅宁琛    领事处翻译

        王  虞    出国管理处副主任科员

        覃文坚    东盟处副主任科员

        秦尊璐    国际合作处翻译

        奚源泽    边境工作处副主任科员

        马  盼    新闻文化处工作人员

        朱海玲    港澳工作处翻译

        曲  涛    友协友城处翻译

        沈  菲    翻译室副主任

        陈  霞    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全办政务公开工作,秘书处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七、其他

各市外侨办可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黄家进;电话:0771-5626662)


抄送:各市外侨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信息类别

内容描述

责任主体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领导简介及分工

厅级以上领导的相片、姓名、简历及工作分工

人事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机构概况

办公厅及内设机构的名称、工作职能、办公地址、对外办事窗口、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人事信息

处级干部的人事任免情况

每年通过遴选等形式发布的招录公告及新进公务员招考录用情况等

时政要闻

自治区及自治区领导重大外事活动、工作会议、公告和新闻发布等

秘书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微信、微博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国务院重要信息

国务院重要政策决策信息、重大活动、工作会议、公告和新闻发布等

外交动态

国家领导重大外事活动、工作会议、公告和新闻发布等

外事信息

外事工作动态信息等

政策法规

与外办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桂政、规范性文件等

各处室按业务分工负责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发布

政府信息公开

本办财政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审计公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采购招标结果公告;政府采购及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主动公开的正式文件、人大代表、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主动公开目录及其他需公开事项。

秘书处、财务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每年331日前公开。

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的管理办法、工作流程、表格下载等

秘书处,各处室配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按依申请公开有关要求公开

政民互动

网上咨询、调查征集、监督投诉等互动栏目

秘书处,相关处室配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按有关政务舆情回应的事项要求公开

办事指南

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邀请外国人来桂审核、举办国际会议审批、领事认证、友城翻译职称评审等工作办事指南,驻桂领事机构信息等

领事处、出国管理处、友协友城处翻译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

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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