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09216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文单位: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9日 |
标 题: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3〕13号) | |
发文字号:桂政发〔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31日 |
是否有效: |
教育部各司局、各有关直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县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产教集聚融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
开放合作创新高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西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协同推进机制,大力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的职业教育,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开放合作创新高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广西独特区位优势,紧密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关键能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打造产教集聚融合先行区,提升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推动中国与东盟合作提质增效,更好服务新时代壮美广西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部区共建、区域联动,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形成产教集聚融合新格局,打造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特色品牌,构建产业、教育、智库三位一体融合平台,建成立足广西、面向东盟、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合作创新高地,更好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中职学校教学条件达标,推动一批高职学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行列,设置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构建具有广西特色的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新格局基本形成。推动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园区和重点行业进一步集聚,打造1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组建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立产业与教育研究智库,构建产业、教育、智库三位一体融合平台。
——职业教育面向东盟的国际合作能力显著增强。在区内高校建设10个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在东盟国家合作共建10个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升级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搭建中国—东盟产教融合数字化平台。
——职业教育治理机制更加完善。建立部区共建机制和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协同机制,优化广西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创新投入和评价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治理效能。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
1.强化职业教育思政育人特色。充分挖掘百色起义、湘江战役等广西红色文化以及工匠精神、民族文化中的思政元素,建设一批融入思政教育理念、体现德技并修育人机制的思政育人实践基地,培育遴选10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团队、100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依托重点骨干企业的劳动模范、技术能手、能工巧匠、大国工匠等优质资源,持续开展劳模工匠和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典型进校园活动。
2.优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中职学校教学条件达标工程和星级认定工作,整体实现中职学校教学条件达标。实施广西“双高计划”建设,重点支持6所左右高职学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行列。按照广西高校设置规划布局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形成中职为基础、高职专科为主体、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为引领的一体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3.建设紧密对接重点产业的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围绕汽车、电子信息等传统产业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需求,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优化专业设置,联合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组建教学团队、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制定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价标准。支持建设60个高职高水平专业群、120个中职优质专业,建设10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开发100门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100种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和企业核心技术培训课程,为企业技术人员提供学历教育和培训服务。
4.创新技术技能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健全职教高考制度,畅通职业院校学生升学通道,推动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衔接。制定相关考试招生制度规范,承担监管责任,制定明确的监管措施以及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规定。组织专门力量对相关工作开展定期检查抽查,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扩大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招收高职毕业生规模。支持四星级以上优质中职学校与15所广西“双高计划”建设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与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展中职与本科衔接培养。支持6所本科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试办“创新型技术人才实验班”,采取“资格推荐+文化考试+技术考核”方式,招收优秀高职毕业生和生产一线优秀员工,按照“产业导师+学校导师”双导师模式联合培养本科层次创新技术人才。
5.加快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鼓励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和2所应用技术大学设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在职专业课教师学历提升,攻读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校履约任教。设立“八桂产业导师”特聘岗位,鼓励职业院校招聘行业企业骨干、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兼职担任现代产业导师。设立“八桂职教名师”“八桂技能大师”,支持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允许驻产业园区的职业院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聘请园区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任课教师。允许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按相关规定要求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打造60个左右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二)构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发展新格局。
6.打造1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支持南宁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围绕机械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轻工化工、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集群,支持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和智能制造、柳州市现代装备制造和汽车、桂林市文化旅游业、北海市电子信息、钦州市轻工化工、百色市有色金属、梧州市特色农业、玉林市中医药等10个重点产业,联合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园区内建设10个集人才培养、实训实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产教联合体。由设区市政府牵头,成立政府、企业、学校、园区、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出台自治区产教联合体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联合体议事规则、考核评价等,推进实体化运作,形成协同共建、成果共享、创新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机制。搭建产业园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定期发布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支持国(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参与产教联合体建设,参与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产教融合型企业优惠政策。
7.组建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围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重点行业,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对接产业链全链条人才需求,组建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产教融合共同体由自治区统筹主导,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行业组织、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共同参与,校企双元主体实施运行。开展行业人才需求预测与信息发布,推动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供需精准对接。依托产教融合共同体组建一批行业现场工程师学院,采取中国特色学徒制等方式培养3000名以上现场工程师。制定教学评价标准,开发30个专业的核心课程与实践能力项目库,开发配套资源。针对行业发展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300个技术技能培训包,面向行业企业员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学历继续教育,提升行业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8.提升技术创新平台支撑能力。支持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一批行业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支持产教联合体建设一批兼具产品研发与制造、工艺改进、技术升级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带动一批行业“高精特尖”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加大高校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投入,支持高职院校、普通本科高校联合骨干企业,共建20个左右产业工艺和技术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三)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创新高地。
9.建设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围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需要,聚焦重点产业生产线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需求,依托现有教学资源,联合东盟国家高校、行业企业,在广西区内建设10个左右中国—东盟技术创新学院,探索专、本、研衔接培养,中外学位联授的国际化拔尖技术人才培养体系。面向中国学生和企业员工,开展“英文/东盟语种+技术创新”培养培训;面向东盟国家留学生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中文+技术创新”培养培训。
10.建设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需求,支持广西高校联合东盟国家高校、行业企业,在东盟国家合作共建10个左右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同时考虑将其中条件较为成熟的推荐认定为鲁班工坊,开展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合作办学,强化“中文+职业技术(技能)”教育培训,共建职业教育标准、共享职业教育资源。支持现代工匠学院设置科创中心和技术交流中心,面向东盟国家人才集聚地设置“技术技能人才飞地”,就地吸引东盟国家高水平技术人才,提升服务当地企业发展能力。
11.建设中国—东盟产教发展智库。支持广西科学院、广西社会科学院牵头组建中国—东盟产业和技术研究智库联盟。支持广西大学依托中国—东盟研究院成立中国—东盟产业与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智库。支持南宁师范大学依托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中心成立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智库,创办《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学术期刊。支持研究智库与产业园区深度合作,建立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完善智库之间交流合作的机制、载体,增强研究智库服务效能。
12.升级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在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下,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同期举办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官员对话会、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峰会、中国—东盟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活动,擦亮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特色品牌。
(四)搭建中国—东盟产教融合数字化平台。
13.建设产教融合信息管理服务云平台。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数字资源和技术优势,实施产教融合综合信息归集共享工程,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管理服务云平台,预测产业发展趋势,汇集自治区和各设区市人才培养、企业需求、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就业服务等各类校企研供求信息,打通产教融合、人力资源、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壁垒,面向国内和东盟国家提供精准化的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
14.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对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支持建设10所国家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元宇宙、数字孪生、区块链等新技术,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开发100个“中文+职业技术(技能)”项目资源库、100门“英语+”和“东盟国家语种+”优质课程、100种优质教材和200个培训资源包,开展跨国(境)远程教学、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统计分析等服务,探索建立广西与东盟国家高校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职业资格互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区协调机制。
建立由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部有关司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组建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推进工作。教育部统筹部内各司局及有关省(区、市)教育部门,合力支持广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二)建立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协同机制。
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推动建立与东盟各国教育部长组织常态化定期磋商协调机制,在广西设置秘书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中国与东盟各国教育部长联席会议,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教育、科学、文化的交流合作,共建中国与东盟各国协调一致的职业教育标准。
(三)创新广西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成立广西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统筹负责全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设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把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对其及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
(四)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高地建设,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市县人民政府新增教育经费重点支持高地建设、重点支持产教集聚融合平台建设。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多元参与,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集资办学,推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引导、鼓励自治区骨干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校企共建现代化实训基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1.教育部支持政策清单
2.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教育部支持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内容 |
1 |
重点支持6所左右高职院校进入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行列,按照广西高校设置规划布局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
2 |
建设10个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开发100门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100种左右国家级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建设一批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和企业核心技术培训课程。 |
3 |
扩大应用技术大学、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招收高职毕业生规模。 |
4 |
支持南宁市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 |
5 |
升级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好“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 |
6 |
支持建设10所国家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校。 |
7 |
建立部区协调机制、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协同机制。 |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部门 |
1 |
建设一批融入思政教育理念、体现德技并修育人机制的思政育人实践基地,培育遴选10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创新团队、100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示范课。 |
自治区教育厅等 |
2 |
支持建设60个高职高水平专业群、120个中职优质专业。 |
自治区教育厅等 |
3 |
鼓励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和2所应用技术大学设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
自治区教育厅等 |
4 |
设立“八桂职教名师”“八桂技能大师”,支持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允许驻产业园区的职业院校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聘请园区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任课教师。允许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按相关规定要求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打造60个左右自治区职业教育教学创新团队。 |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
5 |
支持南宁市现代服务业和智能制造、柳州市现代装备制造和汽车、桂林市文化旅游业、北海市电子信息、钦州市轻工化工、百色市有色金属、梧州市特色农业、玉林市中医药等10个重点产业,联合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在产业园区内建设10个集人才培养、实训实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产教联合体。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等 |
6 |
围绕现代农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汽车(含工业设计)、交通运输、轻工化工、食品药品、商务服务、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等10个重点行业,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对接产业链全链条人才需求,组建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 |
7 |
支持高职院校、普通本科高校联合骨干企业,共建20个左右产业工艺和技术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等技术创新服务平台。 |
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等 |
8 |
加大服务东盟国家发展人才培养力度。在东盟国家合作共建10个左右中国—东盟现代工匠学院,同时考虑将其中条件较为成熟的推荐认定为鲁班工坊。 |
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办等 |
9 |
组建中国—东盟产业和技术研究智库联盟。成立中国—东盟产业与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智库。成立中国—东盟职业教育发展研究智库,创办《中国—东盟职业教育研究》学术期刊。 |
自治区教育厅,广西科学院、广西社会科学院,广西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等 |
10 |
升级中国—东盟职业教育联展暨论坛。 |
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博览局等 |
11 |
建设产教融合信息管理服务云平台。 |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大数据发展局等 |
12 |
建设中国—东盟职业教育云平台。开发100个“中文+职业技术(技能)”项目资源库、100门“英语+”和“东盟国家语种+”优质课程、100种优质教材和200个培训资源包。 |
自治区教育厅等 |
13 |
创新广西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 |
14 |
支持南宁市打造面向东盟的职业教育合作区。 |
南宁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办等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