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
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 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
支持IPv6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8-18 15:47

2021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加强我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动群众体育蓬勃开展,促进健康关口前移,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体育强国、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的实施,以及老百姓极大的越来越强烈和普遍的健身锻炼及健康需求,要求我们必须要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全区大力推进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截至2020年,全区各类体育场地设施50640个,体育场地面积达9947.04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1平方米,超额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人均场地面积比“十二五”提高66.12%。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远远达不到群众健身需求,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仍落后于2020年底全国人均体育面积2.2平方米的全国平均水平。“十四五”国家提出人均体育场地2.6平方米,据测算,我区要达到2.6平方米的水平,需要投入197亿元,完成上述目标压力巨大,仅靠财政投入不易,需要创新政策,广泛调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营造体育产业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这也是出台《实施意见》的主要考虑。同时,2020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即国办发〔2020〕36号文,配套出台我区的《实施意见》是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的必然要求。

二、《实施意见》制定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是根据我区全面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继承和细化了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国务院全民健身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参考了国家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最近的关于体育设施的文件,吸收了我区已经出台的《广西体育强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等六十多份文件。

三、《实施意见》主要框架和内容

《实施意见》共七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并结合国家、自治区“十四五”群众体育规划、体育强区行动方案等文件提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体育设施开放率、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等主要目标值。

(二)完善顶层设计。要求摸清底数、找出健身设施短板,各市要在自治区五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当地的五年行动计划,以及可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涉及健身设施规划审批时要征求体育行政部门意见。

(三)推动设施建设。提出完善市、县、镇、村四级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开展足球场专项行动、推动户外运动设施、加强民族体育设施等。

(四)综合土地利用。提出盘活城乡空闲土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探索以租赁方式供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健身设施、社区健身设施配套要严格落实。

(五)提升运营水平。要支持改造建设,提升场馆运营水平,推动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加强场馆信息化建设。

(六)发展群众体育。提出实施群众体育几大提升行动:发展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加快推进“互联网+健身”、大力推进“体医融合”。

(七)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82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