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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6-11 15:10

一、印发《若干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建筑业是我区重要的支柱产业和富民产业,涉及的行业包括住建、交通、水利、工矿、工业安装、海洋、电力工程等。“十三五”期间,我区建筑业总产值从2015年的2953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5853亿元,年均增速达1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占全区GDP比重由8.1%提升至8.6%,占税收比重提升至10.3%;今年一季度建筑业完成产值1180亿元,增速达到3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虽然我区在2018年《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29号),推动我区建筑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是随着发展形势的变化,原有的扶持政策还存在短板。此外,与先进省份相比,我区建筑业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包括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发展未能形成合力,本土企业区内市场占有率低,“走出去”发展能力较弱等。全国和西部的建筑业发达省份,包括浙江、江苏、陕西、四川、山东、云南等省近年来均连续出台措施促进建筑业发展,特别是四川省从2016至2019年连续四年出台政策,将建筑业纳入当地重点扶持的支柱产业,并通过建立扶持建筑业发展奖励资金、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强民营建筑企业扶持、开展评优评选表彰等措施,取得良好效果。因此,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有必要出台更有力的措施,促进建筑业产值进一步加快提升,为全区经济稳增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若干措施》对推动我区建筑业做大做强有哪些重要举措?

主要通过引导建筑业企业向有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模式转型、提升工程咨询企业实力、推动企业建筑业企业“引进来”、 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实行财政奖励、加快形成现代建筑产业集群共6个方面,制定重点扶持骨干建筑业企业名录,支持我区建筑业企业在“五网”(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等国有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引导我区建筑业企业通过强强联合参与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在高、精、尖项目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并统筹全区建安劳保费结余资金,对建筑业企业在“走出去”和“做大做强”方面予以奖励,激励企业做大做强。

三、《若干措施》对推动我区建筑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途径是什么?

着重通过推动建筑业工业化、信息化、数字化以及组织模式、用工模式转变,以及推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造;特别是智能建造、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是建筑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建筑业新的增长点,更实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和加强人才培育,为建筑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有效提升我区建筑企业综合实力,推动广西建筑业全面提质,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若干措施》对推动我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哪些保障措施?

建筑业涉及房屋、市政、交通、水利、港口、矿山、电力等多个行业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同,需要通过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形成我区推动建筑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并深化全区各层级国有企业与本土建筑企业合作,推动国有投资形成更多本土建筑业产值,为广西建筑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 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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