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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6-11 10:00

一、印发《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1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并强调,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需要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持续发力,注重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要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抓好改厕和污水、垃圾处理。要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分类,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加强分类指导。2021年4月25—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过程中,在强调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时,又指出广西乡村风貌应向先进地区学习,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为我们指明了乡村建设的正确方向。

2021年1月18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在塑造乡村“形、实、魂”上着力下功夫,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走出一条乡村美、产业旺、农民富、治理优的广西乡村振兴之路。在风貌塑形方面,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让乡村美起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和要求,站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积极谋划、扎实推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8〕39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广西乡村风貌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建函〔2020〕81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加强我区农房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和工作目标,研究起草了本《通知》。

二、《通知》对2021年度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的实施内容作了哪些说明?

考虑到各级各部门在工作履职中,对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内容的认识理解不一,对农村环境整治、农房风貌改造、农房管控、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存在是否都实施的疑惑。为此,《通知》将各类文件中的有关工作任务进行了梳理归纳,结合实际对乡村风貌提升的工作内容作了说明,明确2021年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包括农村住房安全、乡村建设、乡村风貌提升、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等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

三、《通知》关于乡村风貌提升相关内容明确了什么范畴?

为了解决乡村风貌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具体内容,《通知》从“三清三拆”环境整治、完善“四化、五网、六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农房特色风貌塑造、农房管控、乡村产业发展等角度出发,制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实施相关内容、工作实施步骤和工作程序,着眼既理清环境整治和农房改造的工作内容,又明确环境卫生和农房管控等长效管控的工作责任,既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又管住管好农村住宅建设。

四、《通知》关于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应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牵涉面广,直接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知》从基层党组织领导、群众参与、文化传承、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明确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应坚持遵循党建引领、群众主体,综合整治、美化环境,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建改结合、注重长效的基本原则,确保了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统一起来。

关联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度广西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1〕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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