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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落实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7-11 16:35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开放,做好跨周期调节,助企纾困,促进外贸平稳发展,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意见》(国办发〔2021〕57号)(以下简称《意见》),从挖掘进出口潜力,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稳市场主体保订单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5条工作措施,旨在鼓励外贸新业态发展、缓解国际物流等外贸供应链压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

当前,广西外贸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增多,外贸运行基础并不牢固。做好跨周期调节,有助于减少当前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带来的冲击,有助于更好地应对稳增长与防范化解风险的双重压力,有利于保持外贸运行在合理区间,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为贯彻落实《意见》,稳住外贸基本盘,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广西落实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四个部分15条措施。

(一)挖掘外贸进出口潜力。提出了持续促进大宗商品进口,加快发展海外仓,挖掘消费品进口潜力等3条措施。

(二)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提出了推进国际物流畅通高效,创新发展外贸新业态,促进加工贸易提质升级,培育贸易双循环企业,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开展贸易调整援助等6条措施。

(三)稳市场主体保订单。提出了进一步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发展短期险项下的保单融资业务,落实落细外贸信贷投放政策,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稳妥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着力稳定外贸领域就业等6条措施。

(四)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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