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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广西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2-06-15 09:40

一、制定背景及意义

内外贸一体化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对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便利企业统筹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近年来,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内贸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内外贸融合加速,但当前内外贸一体化仍然存在一些短板,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还不够强,内外贸融合发展还不够顺畅,不能完全适应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

为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以下简称《意见》),从完善内外贸一体化制度体系、增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完善保障措施等4个方面提出了15条工作措施,涉及商务部等20个部门,旨在推动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意见》,促进广西内外贸一体化加快发展,结合广西实际,制定促进广西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六个部分23条措施。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完善内外贸一体化的调控体系,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拓展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推动对外开放和扩大内需进一步结合,促进内外贸的实质融合和协调发展,形成更高层次的经济循环运行体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广西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的法律法规,全区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更加健全,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内外联通网络更加完善,政府管理服务持续优化,打破大宗商品内外贸分割的经营管理体制,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以2021年数据为基数,力争到2025年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额年均增长25%,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双循环示范企业10家以上。

(三)提升政府内外贸一体化服务水平。提出了完善监管服务体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等4条措施。

(四)增强市场主体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提出了培育内外贸一体化并重的双循环示范企业,培育一批现代农业企业,支持企业加强自有品牌建设,培育优质供应链企业,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扎实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电商新模式新业态,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人才培养力度等8条措施。

(五)强化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支撑。提出了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高能级平台,高质量对接实施RCEP,推动商品市场升级发展,挖掘扩大内需潜力,推动大能力运输网络建设,优化商贸流通体系等6条措施。

(六)完善保障措施。提出了强化企业信贷支持,推动供应链融资创新发展,提升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内外贸企业的保障水平,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组织领导等5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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