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二)基本职能
(三)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外事侨务工作的组成部门,内设15个职能处:秘书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领事处、出国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东盟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越南处(边境工作处)、新闻文化处、港澳工作处、礼宾处、国内侨务处、国外侨务处(经济科技处)、华文教育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另有七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即:
一个管理单位: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下设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六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自治区因公护照电子制证中心、广西华侨学校、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华声晨报社。
(二)基本职能
1.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广西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广西外事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外事侨务工作和重大涉外涉侨事务;负责区内外事侨务工作联系指导、情况通报、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和干部培训等工作。
(二)围绕对外开放、参与国际性区域合作和国内外侨情况开展调查研究,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事侨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负责外事侨务工作政策研究,起草外事侨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外事侨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利用外部资源和对外及侨务工作渠道,推动广西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区域交流与合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授权,负责审核审批因公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特别行政区和邀请外国人来桂访问的有关事项;颁发因公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申办外国签证(签注)、领事认证、外国人来华签证和居留登记手续。审核在我区举办国际性会议的报批手续。
(四)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区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区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签全区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五)组织接待外国访桂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来桂访问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重要官员;统筹协调自治区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六)负责我区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接待和管理来桂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负责外国驻邕领事机构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桂的采访活动。
(七)根据外交部授权,管理广西段中越陆地边界和北部湾海域边界;负责组织实施中越陆地边界广西段联合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界涉外事务;协调我区同毗邻越南各省的交往,指导并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及联谊活动。
(八)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同港澳特别行政区的交往事项;处理有关涉外事务。
(九)指导开展国外友好区(省、州、府)、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十)指导各市、区直单位和大专院校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在桂外国专家、教师、留学生进行管理。
(十一)指导全区归侨侨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统筹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市县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推荐工作。负责华侨回国定居的相关工作。
(十二)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强海外高端人才的引进工作;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十三)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十五)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资金回收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十六)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2.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于2002年6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其主要职责是: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3.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的主要职责
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于2005年2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相关外事翻译服务工作。
4.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于2008年11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列为全区性群众团体组织,由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总体外交政策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交往的需要,通过民间交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外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友好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发展友谊、增进相互了解。配合全国友协开展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承办全国友协交办的工作任务。利用民间渠道,开展同外国的经济、科技和人才交流,为区内有关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服务。研究制定友协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为自治区及各市物色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对子并做前期筹备和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友好城市和对外民间交流业务。办理自治区领导从友协渠道出访事宜。
5.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于2011年9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属相当于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承担我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6.广西华侨学校的主要职责
广西华侨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单位,正处级,编制数320人,其中事业编制数239人。现有在校生6000多人,其中留学生500多人。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清川校区和东盟校区),占地面积680亩,校舍建筑面积11.4万多平方米,开设有外语、商务、信息技术三个专业20多个专业方向,其中商务越南语、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国际商务等三个专业为自治区示范性专业。广西华侨学校是一所在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职业教育和华文教育并重的综合性国际化职业学校。
7.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属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副厅级,其主要职责是协调和指导难侨安置点的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资金回收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8.华声晨报社的主要职责
华声晨报社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宣传侨务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好党和政府的喉舌,传递海内外侨情信息,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侨服务,为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三)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行政编制82名,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13人,事业编制252人,后勤服务事业编14人,控制数11人,非实名编制数70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含离休人员20人、退休人员102人)。其中:
1.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行政编制82名,在编74人,离退休人员122人(含离休人员20人、退休人员102人)。
2.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14人(其中事业编制领导职数2人,控制数11人),现在编10人,退休人员1人。
3.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10人,现在编9人。
4. 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4人(均为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现在编3人。
5.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5人,现在编5人。
6.广西华侨学校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320人,其中事业编236人,后勤服务事业编14人,非实名编制数70人,现在编278人,离退休人员102人(含离休人员1人)。
7.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9人(均为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现在编6人,退休人员6人。
8.华声晨报社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8人。现在编7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0472.55万元,同比增加710.42万元,增长6.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7.72万元,同比减少1001.14万元,下降10.33%。
2018年无结余收入预算。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工资提标;二是机关行政单位新增人员工资,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0472.55万元,同比增加710.42万元,增长6.3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84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82%,同比增加1132.99万元,增长24.03%;项目支出预算4626.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18%,同比减少1843.41万元,下降28.49%。支出预算总体增长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856.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38%,同比增加430.13万元,增长9.72%。
(2)205教育支出预算410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16%,同比减少878.78万元,下降20.74%。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73.1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25%,同比增加296.90万元,增长38.25%。
(4)210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62.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5%,同比减少8.17万元,下降4.78%。
(5)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6%,同比增加22.62万元,增长8.8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846.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82%,同比增加1132.99万元,增长24.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62.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4.12%,同比增加614.92万元,增长19.5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20.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12%,同比增加283.15万元,增长26.84%。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763.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8%,同比增加235.92万元,增长36.69%。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4626.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18%,同比减少1843.41万元,下降28.4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57.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26%,同比减少287.80万元,下降21.8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02.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72%,同比减少712.8万元,下降20.2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8%,同比减少48.57万元,下降35.88%;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预算175.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5%,同比减少44.54万元,下降20.20%;
资本性支出预算354.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3%,同比减少749.70万元,下降67.93%;
其他支出预算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50%,与去年持平。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8687.72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1001.14万元,下降10.3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减少了华侨学校2018现代职业教育专项资金;二是人员变动。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8687.72万元,同比减少1001.14万元,下降10.33%。支出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与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2.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51%,同比增加303.41万元,增长8.95%;
2.教育支出3558.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05%,同比减少986.75万元,下降21.77%。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45%,同比增加296.70万元,增长42.56%
4.卫生健康支出162.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7%,同比减少8.17万元,下降4.78%。
5.住房保障支出278.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0%,同比增加22.62万元,增长8.83%。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87.72万元,基本支出5559.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3.08%,同比增加926.18万元,增长19.99%;项目支出3128.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87%,同比减少1927.32万元,下降29.66%。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五类,其中:
(一)行政运行类科目146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837.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37.96万元。
(三)机关服务类科目13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务公开审批类科目9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3.00万元。
(五)华侨事务类科目78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80.00万元。
(六)事业运行类科目30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44万元,项目支出26.94万元。
(七)中专教育类科目355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6.43万元,项目支出1302.52万元。
(八)其他政府办公及相关事务类科目8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8.00万元。
(九)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4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事业单位离退休类科目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科目46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类科目10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三)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7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四)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8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十五)住房公积金类科目27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59.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6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119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1.69万元,比2018年初预算减少607.38万元,同比下降58.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编入部门预算,执行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追加。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316.82万元,同比减少0.40万元,下降0.13%。主要是根据工作职责和外事工作需要由我办负责接待来访的外国国宾级团组、部长级团组以及自治区领导邀请的重要外商团组、驻华使领馆官员来访、海内外华侨华人、重要侨团社团等方面的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54.87万元,同比减少4.98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底由外办本级处置了两辆公务车,导致车辆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70.00万元,同比增加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办本级原用于外事接待的公务用车购置时间长,车辆已经过了使用年限,存在着严重安全的隐患。为做好日常的外事接待工作,保障外宾的用车安全,拟定于2019年申请处置一辆公务用车,同时用2018年剩余的一个车辆空编,在2019年列支预算购置两辆公务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99万元。主要用于本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22万元,同比减少1008.09万元,下降56.28%,其中:集中采购733.2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3.62%,同比减少998.09万元,下降57.65%;分散采购50.00万元,同比减少10.00万元,下降16.67%。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支出20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8.2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08.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5辆。其中:
1.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车辆编制为16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12辆,其中:1辆为领导工作用车,1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编制为1辆,无实有车辆。
3.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原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翻译室)车辆编制为2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4.广西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车辆编制为1辆,无实有车辆。
5.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车辆编制为1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6.广西华侨学校车辆编制为3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7.自治区接待安置印支难民办公室车辆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为1辆,为老干部用车。
8.华声晨报车辆编制为2辆,无实有车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办2019年部门预算有六个2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4.75万元,其中:办本级有四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外办接待经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222.30万元;区外办外事业务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259.57万元;华文教育专项经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90.00万元;2019年补助市县华侨事业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1340.00万元。所属二层单位有两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广西华侨学校的编外人员经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296.79万元;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专项,项目经费预算566.09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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