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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22 15:55

目    录

第一部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二、基本职责

三、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外事工作的组成部门,内设11个职能处室:秘书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领事处、出国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东盟处、对外交流合作处、越南处(边境工作处)、新闻文化处、港澳工作处、礼宾处。另有四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即:

一个管理单位: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下设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个直属事业单位: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自治区因公护照电子制证中心。

二、基本职责

(一)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广西对外交流合作。研究制定广西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负责区内外事工作联系指导、情况通报、业务考核、监督检查和干部培训等工作。

2.围绕对外开放、参与国际性区域合作开展调查研究,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负责外事工作政策研究,起草外事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外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利用外部资源和对外工作渠道,推动广西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区域交流与合作。

3.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授权,负责审核审批因公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特别行政区和邀请外国人来桂访问的有关事项。颁发因公出国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申办外国签证(签注)、领事认证、外国人来华签证和居留登记手续。审核在我区举办国际会议的报批手续。

4.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区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签全区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5.组织接待外国访桂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来桂访问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政府重要官员。统筹协调自治区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6.负责我区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接待和管理来桂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负责外国驻邕领事机构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桂的采访活动。

7.根据外交部授权,管理广西段中越陆地边界和北部湾海域边界。负责组织实施中越陆地边界广西段联合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界涉外事务。协调我区同毗邻越南各省的交往,指导并参与边境会谈、会晤及联谊活动。

8.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区同港澳特别行政区的交往事项。处理有关涉港澳事务。

9.负责我区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

10.指导开展国外友好区(省、州、府)、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11.指导各市、区直单位和大专院校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在桂外国专家、教师、留学生进行管理。

12.代管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

13.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于2002年6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其主要职责是: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三)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于2005年2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属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机关外事翻译服务工作。

(四)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于2008年11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列为全区性群众团体组织,由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民间外交的方针政策,根据国家总体外交政策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交往的需要,通过民间交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国际经济、贸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负责联系外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友好人士,通过多种形式发展友谊、增进相互了解。配合全国友协开展维护世界和平的活动。承办全国友协交办的工作任务。利用民间渠道,开展同外国的经济、科技和人才交流,为区内有关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服务。研究制定友协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为自治区及各市物色友好省州和友好城市对子并做前期筹备和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区友好城市和对外民间交流业务。办理自治区领导从友协渠道出访事宜。

(五)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的主要职责

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于2011年9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设立,属相当于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承担我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三、人员编制构成情况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行政编制61名,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4人,事业编制15人,后勤服务事业编2人,控制数7人,离退休人员32人(含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27人)。其中:

(一)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本级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行政编制61名,在编60人,离退休人员32人(含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27人)。

(二)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9人(其中后勤服务事业编2人,控制数7人),现在编6人,退休人员2人。

(三)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10人,现在编8人。

(四)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4人(均为参公管理的事业编制),现在编3人。

(五)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的编制为5人,现在编5人。

第二部分: 自治区外事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自治区外事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3335.27万元,同比减少647.43万元,下降16.26%。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1年无结余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的工作计划,调整了项目结构,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3335.27万元,同比减少647.43万元,下降16.2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2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74%,同比增加36.62万元,增长1.75%;项目支出预算120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26%,同比减少684.05万元,下降36.13%。总体支出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与收入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679.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35%,同比减少632.75万元,下降19.10%。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8.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56%,同比减少24.60万元,下降5.55%。

(3)210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0.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0%,同比增加3.79万元,增长4.39%。

(4)221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46.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9%,同比增加6.13万元,增长4.3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12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74%,同比增加36.62万元,增长1.7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2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80%,同比增加60.48万元,增长3.8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8%,同比增加9.36万元,增长3.05%。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8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6%,同比减少33.22万元,下降15.44%。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0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26%,同比减少684.05万元,下降36.1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2%,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6.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6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83%,同比减少715.48万元,下降42.66%;

资本性支出预算183.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1%,同比增加32.43万元,增长21.42%;

其他支出预算50.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0%,与去年持平。

二、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3335.2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同比减少647.43万元,下降16.2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的工作计划,调整了项目结构,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3335.27万元,同比减少647.43万元,下降16.26%。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相同。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9.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35%,同比减少632.75万元,下降19.1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56%,同比减少24.60万元,下降5.55%。

3.卫生健康支出90.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70%,同比增加3.79万元,增长4.39%。

4.住房保障支出146.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9%,同比增加6.13万元,增长4.37%。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5.27万元,基本支出2125.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74%,同比增加36.62万元,增长1.75%;项目支出预算1209.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26%,同比减少684.05万元,下降36.13%。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十三类,其中:

(一)行政运行类科目114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我办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科目102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20.40万元。主要用于我办机关为完成各项外事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外宾接待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外事业务费支出等。

(三)机关服务类科目7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包括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务公开审批类科目13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1.0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管理业务方面的支出。

(五)事业运行类科目24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我办二层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其他政府办公及相关事务类科目58.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0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方面和边境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离退休类科目12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八) 事业单位离退休类科目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科目19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类科目9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职业年金费支出。

(十一)行政单位医疗类科目7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十二)事业单位医疗类科目1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十三)住房公积金类科目万146.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统一规定计提的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22一般公共预算基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5.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316.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5.22万元,与去年持平。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250.34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用于接待根据工作职责和外事工作需要由我办负责接待来访的外国国宾级团组、部长级团组以及自治区领导邀请的重要外商团组、驻华使领馆官员来访等方面的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37.9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与去年持平。主要支出范围是:市内执行公务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2022年预算76.95万元,与去年持平。2022年我办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支出范围是:依据我办工作职能和外事工作的需要,本办有关人员赴港澳以及相关国家进行交流、考察和调研的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5.8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同比增加36.62万元,增长1.7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2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1.96万元。主要用于本办机关及二层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正常晋职晋档工资提标。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我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43万元,同比减少759.28万元,下降70 %。其中:集中采购127.35万元151.5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6.57%,同比增加24.20万元,增长19.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办部分处室在2021年搬进了新装修的办公楼,需新增部分办公家具。分散采购173.88万元,同比减少783.48万元,下降81.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整并取消了2021年已完成的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支出83.83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41.60万元、无工程类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办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2辆。其中: 

1.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本级车辆编制为10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10辆,其中:1辆为领导工作用车,9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2.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车辆无实有车辆。

3.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车辆编制为1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4.自治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车辆无实有车辆。

5.自治区因公护照制证中心车辆编制为1辆,编内车辆实有数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办2022年部门预算有两个2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9.95万元,分别是外宾接待经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222.00万元;区外办外事业务费专项,项目经费预算287.95万元。(重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详见附表9-1,附表9-2)。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120部门预算报表(外办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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