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于2011年9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是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承担我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相当于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编制为事业编。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9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3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8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37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在预算经费支出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人员的晋级晋档追加了相关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
5.其他收入0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99.3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3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8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2.24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办公以及人员经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07%。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2.92%。
3.卫生健康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25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调整医保金的基数,导致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5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加0.4%。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85%。其中:基本支出99.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2万元,支出决算为9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55万元,支出决算为7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经费支出。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2010350)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80.55万元,支出决算为7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费用。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导致经费支出下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5.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初预算为10.28万元,支出决算为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7%。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养老保险缴费。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年初预算为5.14万元,支出决算为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职业年金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医疗保障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按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分析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7.71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年初预算为93.75万元,支出决算为9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按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分析如下:
1.(30101)基本工资22.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2.(30102)津贴补贴0.9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在职人员津补贴费用。
3.(30107)绩效工资43.5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在职人员绩效工资。
4.(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6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养老保险费用。
5.(30109)职业年金缴费5.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职业年金。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医疗保障缴费。
7.(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费用。
8.(30113)住房公积金7.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部门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1.46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6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部门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经费支出。按决算类级经济分类科目分析如下:
1.(30201)办公费1.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消耗支出。
2.(30228)工会经费1.28万元,主要用于工会费支出。
3.(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4.(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伙食补贴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年初预算为3.21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差异主要是本部门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经费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比2021年决算1.06万元减少支出1.06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三公”经费无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1.46万元减少6.12万元,下降53.4%;比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4.86万元增加0.48万元,增长9.88%,比2022年初预算数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办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格机关运行费支出,比2021年决算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不含伙食补助,但2022年的统计口径包含了伙食补助的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部门无项目预算,因此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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