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新冠肺炎进一步传播,德国对欧盟之外的其他国家公民,包括英国和申根协定国公民(德称“第三国公民”)实行临时限制入境欧盟区。临时入境限制延长至2020年6月15日。下列人员不受临时入境限制影响:
一、返回其常住地并持德国长期居留证(包括德国签证)的第三国公民。
二、履行“重要职能”或有特殊需要、正当需要的第三国公民。根据欧盟的决定,这些人员包括:卫生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护理人员;跨境通勤人员、货物往来和其他必要领域的运输人员(例如:机组人员)。
三、履行职责的外交官、国际组织工作人员、军事人员、人道主义工作者。
四、过境乘客(包括通过领事协助需回国的过境乘客)。
五、因紧迫的家庭原因必须旅行的人员。
六、需要国际保护或出于其他人道原因必须入境的人员。
注: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德国驻华使馆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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