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与APEC事务或者负责旅行卡工作的政府官员。(二)国有企业人员。(三)民营企业人员。(四)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无刑事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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