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效内容的公证书,如未婚、未刑、驾驶证、营业执照、声明书、委托书等,一般时效性为半年到一年。因为公证书所要证明的事项有可能已经发生变化,当然也就不能再申办领事认证了。
同时,各国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时对部分类别的文书的出证日期有不同的规定,如法国规定公证书为半年以内,意大利未刑公证书有效期为3个月等,具体参见外交部“中国领事服务网”(网址:http://cs.mfa.gov.cn/)查询。
此外,有部分较早的公证书,用纸、格式都已经不符合现在领事认证要求,还有的出证机构、出证公证员都已发生变化,无从确认证书的真实性,这样的公证书也不能申办领事认证。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应该重新申办涉外公证书并办理领事认证。
其它近期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亲属关系、学历、学位等公证事项是不变化的,可以申办领事认证。申办前需要到原出证公证处确认该公证书是否符合所要前往国家领事认证受理规定,如公证形式、译文语种等,并开具认证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