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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业务承接单位的公告

2021-12-29 15:4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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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办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业务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内容运维业务

二、项目服务内容

组织专业团队对包括且不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进行为期1年的内容运营、更新及维护服务,专职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工作日常信息发布、网友互动、线上活动、话题运营,持续开展广西外事相关工作宣传推广。

▲(一)服务签订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网站改版优化方案,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改版上线运营,官网全年发送不少于365条外事信息;

▲(二)服务期内,官方微信公众号全年发送不少于365条外事信息;

▲(三)服务期内,负责策划不少于6次线上活动或话题互动。

▲(四)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团队不少于6人,并派驻1人在我办工作,具体负责我办政务新媒体每日的文案撰写、内容版面设计、排版、制图等运营服务对接及服务跟进工作。

三、报名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

四、报名材料

1.企业简介(含公司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人身份证明。报名人为授权代表的还需提供受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4.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

5.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

6.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7.资格声明函(声明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在公开征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如有伪造虚假内容则取消比选资格)。

8. 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证明。

以上材料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1份)。

五、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5日。

六、比选及结果公示

报名截止后,我办将组织招标比选工作,并将通过招标比选确定的承办单位名单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上公示5日。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南宁市民主路14号

联系人:黄家进

联系电话:0771-2637875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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