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地:广州
二、工作日:领馆5日+备送(照会)1日+送取6日
三、要求项目:
(一)外办出具:
1、中文照会;照会不用钉(护照封面必须贴小白条)
2、有效护照。
(二)申请人出具:
1、签证表1份(可在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下载,中文填写,申请人本人签字,单面打印,第二页最上方的配偶职业必须写到具体单位、职务),三个月内白底(4.5cm*4.5cm)免冠彩照1张;
2、若在企业工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公章)。
(三)邀请人出具:
1、身元保证书原件1份;
2、招聘理由书(单次)或 招聘理由书(多次)原件1份(有公司盖章-方章或法人章-园章,内盖有株式会社字样)(三个月内有效);
3、滞在予定表原件1份(有公司盖章-方章或法人章-园章,内盖有株式会社字样)(三个月内有效)。
四、签证状况:一般发给3个月1次入境签证;
五、免签状况:无。
☆关于邀请人出具材料的事项说明:
1.邀请单位必须为总公司机构,不能是分公司或公司某部门;
2.由于日程变更问题,可后补传真件;
3.国际会议或政府邀请,日方材料可只盖方章;
4.文化学术交流可盖私章,但需提供邀请人在职证明(如:教授);
5.停留时间超过90日,需有“在留资格认定书”(格式为:一表一相片)。
6.如果提供中国日本商工会会员单位总负责人签发的推荐书,可以省略日本国内的相关邀请材料,具体提供材料如下:⑴、日本商会会员的日资企业、机构的总负责人签发的《短期商用一次查证申请理由书》;⑵、邀请名单;⑶、停留日程表;⑷、最新版中国日本商工会会员名簿中该邀请单位记载事项页的复印件(要整页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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