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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签证材料

2016-10-19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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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证地:北京(需同外办预约前往总领事馆采集指纹)

二、工作日:领馆10日+备送(照会)1日+送取7日(加急3日)

三、要求项目:

(一)外办出具:

1、中文照会;

2、有效护照。

(二)申请人出具:

1、申根短期商务签证表2份(在卢森堡驻华大使馆官网上下载英文填写并打印、中文签字),近半年内白底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2、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出具的中、英文派遣函每人1份(单位稿纸打印,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中文签字、盖单位公章,如同时出访其他申根国,请在此证明中注明);

4、境外医疗急救险(保金不低于30万元)每人1份;

5、英文名单表1份(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护照号);

6、若在企业工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公章);

7、英文往返机票、酒店订单各1份。

(三)邀请人出具:

邀请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邀请机构正式信头纸,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包含以下内容:任职单位或企业的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签字人员姓名、职务,访问目的,停留时间,支付费用的单位或个人,主办方是否为确保申请人按规定往返中国提供保证金,详细英文行程,企业的商会注册证明等)。

四、签证状况:一般发给三个月一次入境签证;

五、免签状况:持外交护照者免签。

注意:如需同时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填表时须填写清楚,并附上其他申根国家的邀请函复印件,详细全程英文行程、机票和酒店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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