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网站
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 新媒体矩阵
无障碍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因公出国护照/签证 > 南美洲

巴西签证材料

2019-09-11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注意:每人一套完整的材料,公共材料可复印)

一、 签证地:广州(至少提前两周以上通过外办向总领馆预约递交签证材料)

二、工作日:领馆10个工作日+备送(照会)1日+预约送材料3日+送取5日

三、要求项目:

(一)外办出具:

1、中、英文照会(每人1份,可复印);

2、有效护照。

(二)申请人出具:

1、签证表1份,近半年内白底4cm x 5cm免冠彩照1张(在线填写签证表formulario-mre.serpro.gov.br,并用A4纸打印打印带有条形码的表格回执,中文签名,签名必须与护照上的字迹相一致;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须由其监护人代签,并贴好照片;除签字签中文外,姓名及其他中文名称请用汉语拼音填写,签证表上的签名必须要扫描上系统);

2、如申请人户口不在广州领区(广西、广东、福建、海南)内,请提供过去12个月在广州领区居住的证明1份或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派员单位出具的英文派遣函每人1份(单位稿纸打印,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中文签字、盖单位公章,注明出访人员姓名、职务、在职时间,薪资,在巴联系人,详细的赴巴目的并写明在巴从事活动的性质以及逗留时间;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在派遣函中承诺对申请人在巴的活动负全责并保证其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回国);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年检报告记录证明各1份,翻译成英文并加盖公章;或单位组织的机构代码复印件1份, 翻译成英文并加盖公章;

5、申请人的近三个月银行流水(用于财政证明);

6、英文往返机票订单1份(内容包括:旅客姓名、确认的行程、航班号和抵离日期)。

(三)邀请人出具:

1、巴方致总领事馆的由邀请方的高层管理者签字的一张葡萄牙文邀请函原件或复印件(内容中应写明:受邀人姓名、职务和商务访问的具体目的,盖邀请方税务注册码CNPJ号的印章,邀请方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若为商务访问,应明确写明受邀人来访巴西属纯商务会见,而并非提供任何的技术支持或培训)。

2、邀请函签署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1份(当邀请函已公证且与签证材料一同递交时,此项可免)。

四、签证状况:一般发给三个月一次入境签证。

五、免签状况:持外交、公务护照者免办签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