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7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下称《公约》)将在中国生效实施。届时我国与公约成员国之间将免除领事认证手续,送往《公约》成员国的涉外公文书,仅需由外交部或经授权的外事办签发附加证明书即可。
一、《公约》及附加证明书
《公约》是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框架下适用范围最广、缔约国最多的重要国际条约,旨在简化公文书跨国流转程序。附加证明书以更便捷的证明方式取代传统领事认证,便利国际经贸和人员往来。
附加证明书式样
传统领事认证书式样
二、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的区别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具备同等效力。但同传统领事认证一样,附加证明书仅确认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并不证明公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三、附加证明书签发机关
外交部及受外交部委托的省(区、市)外事办公室。
办理附加证明书的具体程序和要求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查询。
中国外交部以及各相关地方外办签发的附加证明书支持在线核验,具体可登录http://consular.mfa.gov.cn/VERIFY/。
居住国外人员可关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受外交部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可为广西区内各公证处及贸促、海关等部门出具的公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办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5-6号窗口,电话:0771-5595561
《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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