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翻职改办〔2021〕1号
各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加强我区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7〕64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区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第二层次评审专家库,规范、科学开展翻译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增补调整我区翻译系列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第二层次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调整要求
入库人员应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产生,也可在全国范围内的同行专家中遴选。高级评委库成员中,45岁以下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一。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入选1个评委库,确实需要兼任的不得超过2个。同一单位入选同一评委库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二、入库人选条件
入库人员应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6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入选翻译系列高级评委库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入库人员必须在职,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5年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学术造诣深、知识面广,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
(二)精通翻译相关专业理论和知识,中外语言功底深厚,具有指导和培养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并有解决重大、疑难技术问题的经历。
翻译相关专业指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和翻译学科所包含的各专业,及中国语言文学学科下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
(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策观念强,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身体健康,本人自愿。
三、推荐及报送要求
(一)在选拔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时,要综合考虑专业涵盖面和评委的专业水平、年龄资历、学历层次等要素,推荐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宜;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以及不能履行评委职责的成员,不宜推荐。
(二)各单位在推荐翻译系列高级评委会评委库入库人员时,须填写《翻译系列高级评委库成员推荐表》《翻译系列高级评委库成员推荐名册》,签署审核意见(相关表格请在自治区外事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的职称评审栏目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原件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自治区翻译系列职改办,我办将对各单位报送的入库人员进行审核,报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四、纪律要求
评委库成员名单不得对外公布。各部门、各单位以及评委成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单位推荐或评委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我办联系。
自治区翻译系列职改办地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4号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邮编:530023;联系人:林婷菡;联系电话及传真:0771-5623592;电子邮箱:gxwbrs@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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