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翻职改〔2018〕3号
自治区翻译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2018年度翻译系列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改办,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干部处):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8〕61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广西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以下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1.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已建立一年以上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翻译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人员。
2.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在广西或人事档案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
3.2018年1月1日至
除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
(二)无职称申报及破格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6〕3号)实施。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广西翻译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各单位职改办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审批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应严格把握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规定需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关于公务员申报问题。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推荐评审认定办法(试行)》(桂人社发〔2017〕35号)有关规定,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申报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7个语种)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精神执行。
(二)英、法、日、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7个语种翻译(中级职称)、助理翻译(初级职称)已实施以考代评,不再受理评审。
(三)申报译审、副译审、翻译、助理翻译(广西评审越南语、壮语2个语种)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条件按照自治区职改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知》(桂职办〔2018〕66号)精神执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途径。
1.广西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广西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后,通过各级人才市场推荐申报。
2.申报人身份性质应根据其申报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确定。
3.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驻桂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不得同时保留两种以上申报渠道,多头申报。如选择通过广西相应评委会申报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外省驻桂企业的总公司(总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就驻桂单位申报渠道问题出具书面意见,并报相应评委会所属职改部门备案,方可申报。
4.外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翻译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由申报人所属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广西翻译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5.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评审两个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同一年度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二)个人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人登录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下载安装“2018职称软件个人版”,自行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扫描录入相关附件材料。提供译文、译著的,须附中外文文本,并提供反映本人任期内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绩的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提供中、外文口译翻译材料的,必须附上现场录音、录像。从事口译工作者,提供中、外文翻译件的,必须提供现场录音、录像。由所在单位采用职称信息系统单位版审核汇总后,用光盘上报翻译系列职改办。
申报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有申报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并按系统规定的模块上传材料,因申报个人上传材料出现图片模糊、漏报、错报或未放指定位置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个人承担。已进入评审环节不允许补充任何材料,如评审通过后审核发现仍存在继续教育、重新确认、学历职称证书等硬件材料缺失和其他不符合评审条件的情况,不予审批。
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相关的软件下载、咨询解答服务由广西智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公司网站网址:www.gxzr.com.cn。
2.学历证书材料要求。
(1)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其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意见予以确认并在其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专用章。
(2)非公有制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证书由各级评委会在评审前通过学信网验证等有效方式统一对申报学历材料进行第三方学历认证。
(3)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申报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3.继续教育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完成本部门、本行业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和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提供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4.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材料要求。
根据《关于调整我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4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通知》(桂职办〔2018〕66号)精神,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5.论文材料要求。
申报有论文、译文和著作条件要求的,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在学术会议、国际性会议(出版)上宣读、交流的论文、著作或译文,提供用稿通知或清样等均无效。论文、译文和著作扫描件要有报刊报头或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主要章节)。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需提交原件。如是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证实。
6.辅助证明材料要求。
(1)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原则上应提供申报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查档证明材料,证明单位性质。
(2)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经申报评委会所在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
(3)申报人员录入软件的个人相片须为2寸免冠彩色清晰的近期证件照,照片人物不能扭曲变形。
(4)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准确填写,如申报人存在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升位(变动),且出现不同身份证号码关联的证明材料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应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关于两个身份证号码属于同一人的证明材料。
(三)单位审核程序及推荐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部门)人事职改部门下载安装“2018职称软件单位版”接收个人数据。
2.各单位(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本单位(部门)申报审核工作。各单位(部门)应明确审查责任人,签署承诺书,明确审核责任。
3.各单位(部门)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申报人办理档案托管的,申报人所在单位与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的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4.各单位(部门)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和结果连同单位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的推荐意见一并填在填写在职称软件单位版“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栏内。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5.各单位(部门)须成立职称审议推荐小组,认真按照评审程序审查、组织审议推荐并出具单位鉴定意见。审议推荐小组一般由单位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5或7人组成,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参加审议推荐小组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及以上级别的职称。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各单位(部门)应在审议前组织面试答辩,在审议答辩的基础上,确定推荐意见,并如实在申报系统中填报。
6.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有两名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有代表性的论、译著及其他成果进行鉴定,并把鉴定意见填在“专家鉴定意见”栏内。
7.各单位(部门)在报送材料中,需报委托评审函一份,函中需明确申报人的编制性质。
(四)职改部门审核审查。
1.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
2.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相关职改部门应反馈申报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果申报人不能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后仍无法证明的,职改部门核实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将名单报自治区职改办备案,如评审通过的,取消评审结果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评审时间安排
2018年6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准备、申报和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呈报材料阶段。2018年9月至11月为翻译系列职改办收集、审核职称材料和开展评审、组织审核及二次公示。请各市、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干部处)务必于2018年
五、评审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规定: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450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38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23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150元。
六、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验继续按《关于开展在线审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桂职办〔2016〕120号)和《关于延长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线审验时间的通知》(桂职办〔2018〕9号)进行在线审验。
(二)中初级证书按照谁发证谁负责原则,由证书授予部门自行开展审验。由自治区翻译系列职改办授予的中初级证书,请参照高级证书审验程序进行在线审验。
(三)职称转评问题。为简化评审程序,对不同系列(专业)在同一职级内申报高一职级翻译专业职务资格时,不再受下一职级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限制,不需办理转系列(专业)确认手续,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取得的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翻译系列的高一职级专业资格。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的评审按《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精神执行。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可在广西外侨办网站 “翻译职称评审”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gxfao.gov.cn)。
自治区翻译系列职改办地址:南宁市民主路14号(自治区外侨办人事处);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3592。
附件:破格申报职称审批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翻译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破格晋升申请表
姓 名 |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 |
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现从事专业 |
| |
原职称及取得时间 |
|
现拟报职称 |
| |||
破 格 理 由 陈 述 |
| |||||
单 位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处 级职 改办 审核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地市 (厅局) 职改 部门 审批 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公开方式:公开
广西翻译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