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明确开展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试点工作,为畅通跨境人员流通渠道、服务技能人才来桂就业创业、促进技能人才交流按下“加速键”。
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是推动技能人员职业标准互通、证书国际互认的重要手段。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该厅研究制定了《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2024年版)》,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更新。依据目录,广西可比照认定19个境外(国家)地区职业技能项目,包括德国项目6个,分别为金属切削师、机电师、汽车机电师等3个IHK项目和机电一体化工、切削机械工、双元制培训师等3个AHK项目;中国台湾地区技术士项目7个,分别为中餐烹调技术士、西餐烹调技术士、美容技术士、女子美发技术士、中式面食加工技术士、工业电子技术士、数位电子技术士;此外,还有马来西亚的无人机驾驶项目,印度尼西亚的焊工项目,缅甸的电工、焊工项目,越南的电工、餐厅服务项目。
依据规定,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技能证书且在广西学习、创业、就业的技能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登记后,可比照我国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认定其职业技能水平,由比照认定机构为其颁发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照认定机构由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已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择优遴选,依据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规定开展比照认定工作。境外职业技能项目经比照认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国内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同,纳入属地技能人才统计,可作为晋升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依据。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目录是一项探索性、长期性的系统工作,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企业、院校等各类用工培养主体对境外职业技能项目人才引进需求,开展定期比照论证,认定的项目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行动态调整,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组织比照认定机构稳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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